侗族有什么风俗习惯
侗族有很多自己民族的传统节日,也会有一些风俗习惯,每个节日都有不同的风俗,侗族的饮食习俗也是很讲究的,还有侗族的婚俗,“粑粑传情”是 侗族男女青年的独特婚俗方式。侗族姑娘和小伙子互相中意后,姑娘会背着父亲到土地婆(姑娘的嫂子或婶娘)家里去做粑粑。一起看看侗族的风俗习惯。
侗族的风俗习惯
“月也”,是这一村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3月3日或2月2日汇集于广坪上,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降落时,让大家抢夺,获得者受重奖,叫做“抢花炮”。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 ,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侗族的民族饮食
侗族人民的饮食以大米为主要食物,平坝地区以粳米为主,山区则多食糯米。普遍喜食辣椒和酸味。自行加工的“醅鱼”、“醅肉”,贮藏十数年不坏。用油茶待客,是侗族人民的一种好客习惯。侗族的村落依山傍水,以南部地区最富有特色。村头寨尾多蓄有古树,溪流上横跨“风雨桥”,寨中鱼塘四布。按族姓聚居,鼓楼耸立其间。住“干栏”房,楼上住人,楼下关养牲畜和堆置杂物。
大部分地区日食三餐,也有部分地方有日食四餐之习,即两茶两饭。两茶是指侗族民间特有的油茶。油茶是用茶叶、花、炒花生(或酥黄豆)、糯米饭,加肉或猪下水、盐、葱花等为原料(有的地方还加菠菜竹蒿),制成的汤状稀食,既能解渴,又能充饥,故常称“吃油茶”。
日常蔬菜十分丰富,除鲜食南瓜、苦瓜、韭菜外,大部分腌成酸菜。如:酸黄瓜、酸萝卜、酸刀豆、酸蕨菜等。侗族日常菜肴以酸味为主。不仅有酸汤,还有用酸汤做成的各种酸菜、酸肉、酸鱼、酸鸡、酸鸭等。相传腌酸菜始于宋代。
制作酸菜有坛制和筒制两种,坛制是指将淘米水装入坛内,置于火塘边加温,使其发酵,制成酸汤,然后用酸汤煮鱼虾、蔬菜,做为日常最常见的菜肴。
民间经常食用的虾酱也多以坛制作。腌鱼、腌猪排、牛排及腌鸡鸭则以筒制为主。筒有木桶和楠竹筒两种。制作腌鱼以入冬最为适当,腌渍时间越长,其味越醇。鱼虾除大量酸食外,亦常鲜食。
侗族成年男子,普遍喜爱饮酒,所饮酒类大都是自家酿制的米酒,度数不高,淡而醇香。
侗族的婚俗
侗族婚姻多是男女有恋爱基础后,由媒人说合缔结而成。侗族择偶不避同姓,但不能在同一房族内为婚。有“姑表舅婚”、“姨表禁婚”的习俗。
侗族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社交活动各地有不同形式。天柱、锦屏、剑河一带,青年男女在农闲或赶场路上,三五成群地约会于山坡上对情歌,倾吐爱慕之情,当地称“玩山”。盛大的赶歌坪集会,更是青年们选择伴侣的最为适当时期,他们以歌为媒,从唱歌开始而相识、相爱,许许多多的情人就是在这种活动中结成了美满的姻缘。“行歌坐月”是黎平、从江、榕江、锦屏等地侗族青年自由交往的方式。晚上,几个要好的姑娘聚集在一家堂屋里纺纱、绣花,等待男青年的到来。有的后生虽不相识,但姑娘们总是脚手不停,一面纺纱绣花,一面热情接待,以歌相问,以歌相答,以歌传情,往往玩唱到深夜才离开。以后,经过多次接触、唱歌,相互了解,终成眷属。
榕江县七十二寨以及从江县六洞和黎平县一些地方的男女社交方式别具一格。青年男子架着木梯在闺房窗前和姑娘唱歌说爱,经过无数次的闺窗夜语和情歌对答,打下爱情基础,互订终身。
侗族婚姻,不论是自由恋爱,还是他人说合,都得由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得到女方父母的应允,才择日完娶。也有些青年摒弃“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古规而自由结合,婚后,再给女方父母道歉认亲,个别甚至与家庭决裂。黎平、从江、榕江等县的侗族婚礼简朴。迎亲的傍晚,由“接亲婆”手提灯笼,背一床铺盖,把新娘接到郎家。新娘进门时,全家回避。新娘进门后,坐在火塘边的新凳上,由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念新婚词,向新婚夫妇祝福。接着,新娘动手架锅作炊事仪式,表示她从此为这家主妇。只宰杀一两只鸭,合家吃饭。所请亲友最多十来个人。邻寨的新娘子,饭后即归,外村来的新媳妇,住上三天即回这种习俗,视夫妻感情和年龄大小而定。感情好年龄大的,一年半载即可到夫家落户,包办说合或年龄小者,两三年,甚至七八年才上夫家共同生活。
侗族大部分地区结婚多在春节期间举行。春节前后,许多新婚夫妇双方家庭都要举行隆重的婚庆活动。这种活动称为“吃糯米饭”。婚庆这天,男青年穿着一新,挑着青、红、黄、绿等各色糯米饭和猪肉、米酒,拥着新郎往岳父母家走去。途中,被新娘的同伴们拦住,以草标,用具或其他农作物为障碍,堵住路口,同人伙子对起《拦路歌》。一道道关卡靠唱歌打开。到了大门前,响起迎客礼炮,众亲友出门把新郎和同伴迎进房中,一起吃饭。饭毕,新郎一行在炮声中,担着新娘的衣服、头帕、侗锦和尖顶船形绣花鞋,在喜气洋洋的气氛中告辞。姑娘组织群送,依依而别。但是,新娘没有跟新郎走,只算举行了结婚仪式。以后逢年过节,才到夫家小住几天。
三穗、天柱、锦屏、剑河等县部分村寨的婚俗,无论是自由恋爱或父母包办均得请媒人说亲三次方成。婚姻的程序一般分放篮、订亲、结婚三个阶段。结婚时,新娘多“哭嫁”,女友“伴嫁”,并唱《伴嫁歌》。在新娘哭嫁时,男友悄悄送来礼物,新娘暗托女友代之哭嫁,自己溜出后门与情友话别。凌晨,新娘出嫁时,鞭炮响,唢呐吹,堂屋里摆起分离酒,合家同饮后,父母赠送嫁妆,新娘由亲兄弟或党兄弟背出大门。兄弟姐妹组成一支数十上百人的送亲队伍,浩浩荡荡地送到郎家。这批送亲客称为“皇客”。新娘由“引亲娘”领经堂屋时全家人回避不照面,然后把新娘引入洞房。“皇客”在新郎家住吃一至三天后,和新娘一起回娘家。
剑河县小广一带侗族婚礼统一在农历十月首座个卯日集体举行,形成了“十月头卯迎新娘”的嫁女节。其婚庆与天柱、锦屏等地大体相同,但在迎亲时,要敲锣鼓,吹芦笙,放鞭炮,有着节日气氛。
夫妻不睦,感情破裂,提出离婚的,古俗非常简便。黎平、从江一带有些村寨,女方提出离婚,只要挑一挑水到夫家,对其父母说句“我今后不能来服侍您老人家了”之类的话,就算离婚了;男方要求离婚,则砍一挑柴到女家说句“望妹另找好人家”等语,从此算离婚。有些村寨搞象征性的离婚手续,媒人用男家的破饭篓装饭和鱼给女方吃后,将饭篓扔掉,表示各奔东西,不再往来了。但女子提出离婚的一般还得赔偿男方的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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