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把节的来历和传说
“火把节”是彝族、白族、纳西族、基诺族、拉祜族等一些地区人们的传统节日,关于火把节的来历最早说法是怎样?相关的火把节的传说是什么,下面不妨来了解看看吧!
火把节的来历和传说
火把节的来历
火把节是彝族、白族、纳西族、基诺族、拉祜族等民族的古老传统节日,有着深厚的民俗文化内涵,被称为“东方的狂欢节”。不同的民族举行火把节的时间也不同,大多是在农历的六月二十四,主要活动有斗牛、斗羊、斗鸡、saima 、摔跤、歌舞表演、选美等。在新时代,火把节被赋予了新的民俗功能,产生了新的形式。
火把节的来历,虽然民间传说不少,但其真正的来源乃是彝族先民对火的崇拜。
也有人说火把节来源于星回节。可以说火把节与星回节无关。关于这个问题将在下面详细讨论,兹不赘述。
段注《说文):“火,娓也。娓,各本作缀。今正。下文日娓,火也。为转注。南方之行,炎而上。与木曰东方之行,金曰西行,水曰北方之行,相俪成文。象形。大其下,锐其上。呼果切。古音在十五部。凡火之属皆从火。”
段注《说文》:“炎,火光上也。洪范曰:火曰炎上。其本义也。云汉传曰:炎炎,热气也。大田传日:炎,火盛阳也。皆引申之义也。从重火。会意,于廉切,八部。凡炎之属皆从炎。”
古汉语说:“人火曰火,天火日灾。”(《左传》)认为火分为两种:一种是人工的火,一种是自然的火。所谓“人火”就是人所用之火;所谓“天火”,就是自然之火,这种火容易造成火灾,故称之为“灾”。
“火”之读音,彝语读音一致,傈僳语与彝语读音一致,其它藏缅语与汉语有相近或相同之处,与彝语读音则远一些。
从彝语对“火”之读音相当一致的情况来看,彝族先民至少对“火”之现象有了比较统一的认识和读音以后才逐步分迁到各地去居住的。所谓对“火”之现象有比较统一的认识,这里指的是对火的崇拜心理和一系列的火文化现象。
凉山彝语火把节“都再”之称谓的“再”是什么意思呢?
过去很多专家学者只是从一些“再”的相关读音去解释这个词的意思。例如“再”义项之一为“赔”。有的人就把火把节“都再,’之“再”解释为“赔”。也有人把“都”解释为“凑集”之意,这显然是错误的解释,其实,这都是一种误会。
“再”凉山彝语读音tse33,其意为“祭”。笔者过去曾怀疑有些人的“赔”之说法,就是从词义搭配和语义学角度来看,“火赔”之说法不能成立,再从民俗学和民族学角度来看,彝族普遍过火把节是一种火祟拜文化现象,它也是一种原始宗教信仰的反映。通过笔者反复琢磨研究后发现该词即为“祭”之古读音。
我们再从民俗学角度来看,凉山彝族在火把节之夜,男女老少都手举燃烧着的火把从家里出发到田边地角,挥舞火把以示驱灾祈福,口中都念道:
祭啊祭,土司用大骟牛来祭,富人用大骟羊来祭,穷人用鸡来祭,光棍用蛋来祭,寡妇用荞把辣子汤来祭。
tse33如果把它译成“赔”的话,就根本不合原意,过去有人将其译成“过”,勉勉强强,但也不是其本意。应该说“祭”才是其本意。例如有些介绍火把节的书或文中把“土司要用骟牛来祭”翻译为“土司要用牛来赔”,“富人要用骟羊来祭”翻译为“富人要用骟羊来赔”,“穷人要用鸡来祭”译成“穷人要用鸡来赔”,“寡妇要用荞把辣子汤来祭”译成“寡妇要用一碗蘸水来赔”,“光棍要用鸡蛋来祭”,译成“光棍要用鸡蛋来赔”。上述彝族火把节“都再”译成汉语就是“祭火”。
谈到彝族火把节的来历问题,虽然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说故事,然而我们从这些故事的比较研究中发现,一是各地流传的传说故事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不但人物、地名不一样,故事情节不一样,社会背景也不一样。例如四川凉山认为火把节源于奴隶社会时期,甚至把它具体成源于布拖“赤黑起义”,该事件发生在本世纪20年代。云南部分地区则将火把节的来历时间描述成南诏时期或封建领主制社会时期;二是很多故事都赋予广大民众一定的反压迫反剥削的意识,具有了一定的时代精神,可见它们不是火把节来历的真正来源故事,显然是后期人们根据民众的意愿附会创作的。这些火把节的传说故事虽然都很有地方特色,很有民俗学参考价值和趣味,但不能作为彝族火把节来历的根据。
古人早已认为种种传说并非火把节的来历,“皆属臆说”。游国恩先生1942年着(火把节考),文中认为火把节的来历与传说无关,而是来历于“原始人田猎之事”。一些同志因各族火把节中烧虫灭害、祈求年丰、逐疫送穷等习俗进而论证火把节是出于功利由习俗演化为节日的。
彝族火把节的来历,追溯其根源就是来自于彝族先民对火的原始崇拜。
彝族对火的崇拜行为除了火把节外,还有一系列的拜火习俗,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火葬。彝族自古以来行火葬。认为人经过火化后,灵魂就会随着烟气升天,进人另一个灵魂世界。在彝族人的心目中存在着两个世界,即尘世和天堂。天堂是人死后回到祖先那里如同现实世界一样的地方,如果不行火葬其灵魂就不能升天了,就要在现实世界变成鬼怪,一方面会来害人,一方面自身也永不安宁。但是火葬要排除非正常死亡者,如患麻疯病而死的人和夭折的婴儿,这是因为麻疯病属不治之症,如果火葬,死者灵魂就会随烟气升人天堂,疾病就会传染他人,所以患麻疯病而死的人必须挖地三层土葬深埋之。婴儿出世不久夭折者实行土葬的原因是,其不能算尘世一员,不识人间烟火,死后天堂里没有他们的位置,因此禁止火葬。
说起火葬,过去普遍的说法认为这种文化习俗始于古印度的佛教,魏晋时才随佛教的传人传到 。例如(辞海)、(辞源)均持这种观点。
实际上,我国早在远古时期就已行火葬,近年来我国考古工作者已从东北、西北部分地区发掘出大量的物证,证实我国古代火葬习俗源于原始社会末期,而且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文献中就有较为详细的火葬文化习俗记载。
这些记载说明古代氏羌人地区的火葬习俗。
火葬之俗真正推广到我国古代广大地区是唐末时期,到宋代则流行火葬的地区更广。《宋史·礼志》:“河东地狭人众,虽至亲之丧,悉皆焚弃。”
根据汉文史志记载得知,始于原始社会末期,行于秦汉,盛于宋元的火葬,由于儒家观念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火葬对于中原封建王朝的这种伦理观来说是离经叛道的行为,也不合封建王朝之厚葬之法,故不断受到封建统治者的禁止,终于在明清之际衰落下来。例如明代公布禁止火葬的法令,(大明律·礼律)规定:“其从尊长遗言将尸烧化及弃置水中者杖一百”。清代继承了明代的这条法令。清道光年间任大定知府的黄宅中在《谕民二十条》中规定“夷民恶俗,有焚骸火葬之事,屡经前府出示严禁,如敢再犯,从重治罪。(又见(大定县志·艺文志》)”据记载,封建统治者就要不要火葬问题发生过激烈地争论,最终还是禁火葬行土葬派占了上风,认为土葬才符合儒家厚葬的观念。
彝族与氏羌系统民族文化有渊源关系,其火葬习俗正是反映了氏羌人死后火葬的文化习俗。
考古资料表明,火葬习俗其年代可以上溯到新石器时代。甘肃监眺寺洼山的石器时代遗址里,发现一个灰色大陶罐,里面装有焚化后的人类骨灰,这可能是最早的火葬例证。而甘肃正是氏羌聚居之地区。
历史上,我国许多少数民族都实行过火葬。
四川茂坟羌族自治县羌族的火葬方法是在人死后三天进行火化,火化前须请端公诵咒,抬棺至火葬场,连棺木一起火化。火化后,骨灰埋在地下或封于崖穴。改土归流前的纳西族盛行火葬。(光绪丽江府志稿):“土人亲死,既人棺,夜用土巫名刀巴者,杀牛羊致祭。亲戚男女毕集,以醉为哀,次日送郊外火化……不拾遗骨,至每年十一月初旬,凡死人之家,始诣烧所,拾灰烬余物,裹以松枝痉之……名曰骨葬。”拉枯族人死后,双手搭胸,白布裹身,于山梁火化,骨灰葬于地下,基诺族将恶死者进行火葬,认为这样可以使其灵魂不能害人。
火葬在彝语支民族中至今有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保留。特别是明清以来受到棺葬之风的影响而行土葬者多。有的纯粹火葬;有的与棺葬相结合;有的焚尸后将骨灰藏于山洞;有的将骨灰埋人土中为墓。
氏羌族群民族的火葬至今在彝族中仍完整保留,有着丰富的内容,形成了一套原始宗教观念和仪式。
彝族自古以来实行火葬。唐朝樊绰(蛮书)卷八,蛮夷风俗条曰:“西龚及白蛮死后,三日内埋殡,依汉法为暮,稍富室广栽杉松。蒙舍及诸乌蛮不墓葬,凡死后三日焚尸,其余灰烬掩以土壤,惟收两耳。南诏家则贮以金瓶,又重以银为函盛之,涤藏别室,四时将出祭之。其余家或铜瓶铁瓶盛耳藏之也。”焚尸藏耳是唐代南诏地区彝族丧葬的特点。
各地彝族的火葬习俗,除凉山和部分地区外,由于自明清以来封建统治者明令禁止火葬,改火葬为土葬,特别在改土归流之后,由于彝族地方政权的丧失,地方官吏的严厉禁止,云南、贵州大部分彝族才逐渐改火葬为土葬,其时间距今也不过约一百多年。例如清代诗人余上泅(蛮洞竹枝词一百首》((大定县志·艺文志》)中所载贵州彝族火葬习俗:“甲胃奔腾映日新,绕山行处更扬尘。焚骸未识藏何所,击鼓招魂葬主人。”注云“罗鬼长死,聚千百人甲胃驰马,以锦缎被尸焚之,招魂而葬”。
大家知道,道教最初的神仙思想观念来源于氏羌系统民族的火祟拜。火葬习俗流传的地方,也是道教思想观念传说的地方。
早年,***先生经过一系列比较研究后说“火葬的意义是灵魂因乘火上天而得到永生,故古书所载火葬习俗流行的地方,也是‘不死’,……道家的全部思想是从灵魂不死的观念推行出来的。
所谓神仙者,实即因灵魂不死观念逐渐具体化而产生出来的想象的或半想象的人物。”((***全集》三联书店1948年。)彝族原始宗教活动中和人们平常活动中都处处表现出“敬火”习俗。例如彝族原始宗教活动开始前都要先在门外院坝上引燃一堆火,凉山彝语叫“木古此”,意为“燃烟火”。毕摩和苏尼便才开始念如火神的经文。毕摩和苏尼在开始吃各种食品即饭、肉、汤之前都必须将饭、肉、汤舀一点到火塘中以示先敬火神。
凉山彝族大人和小孩如果在野外跌倒或受到某种惊吓,都要在野外跌倒的地方燃一堆火,以示敬火神并请火神降妖召魂。云南牟定县毕摩以火驱祟 ,最后将小鬼送到路边的小火塘,大鬼送到村子周围的大火塘。毕摩咒词中有“三十六个大火塘,七十二个小火塘”的说法。村子周围送鬼的火塘,牟定彝语称之为“勒合堵”。彝语称火神叫“都斯”,称火塘神叫“苦鲁斯”,称灶神叫“格白斯”,并有种种规矩。
据调查了解,云南巍山彝族农历正月初一祭火,称祭“火龙太子”。云南永仁彝族正月初二或初三举村祭火,名日开“火神会”。
云南沪西彝族农历正月初一和六月二十四日祭火塘,饭前由家庭主妇选一块最肥的肉,投进火塘烈火中,以祈求火神降福去灾。
彝族对火的崇拜还表现在对火的禁忌上。各地彝族都有一些敬火习俗,如:不能从火塘上跨过,不能将脏东西拿到火塘里烧烤,不能将污水泼进火塘里,祭祀用的食物均要在火塘上转烧一下以示净化,从外边拿来的生肉在进屋前必须用火或火灰烤一下。
火塘边的锅庄石和三脚架不能用脚蹬,烧柴须分清头尾,不能乱烧。分家不分火,新家的火须由老家火塘引去。
在居室方面,彝族火塘是居室中心,以火塘为界,上方为贵,下方为贱,上方为祖先和客人之位,下方为主人和儿女之位。
火塘,是每一户彝族家庭生活的中心。彝族对火和火塘,有着种种不同的禁忌习俗。大都把火塘视为家庭的象征,而且这象征又与一家人的命运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火塘里火的熄与燃被认为和人的命运休戚相关。所以火塘里的火长年不能让它熄灭,故称之为“万年火”。如因人被惊吓失魂、或因病需要叫魂时,首先都要把“魂”叫到火塘边来,然后才有可能附到人的身上去;如果“魂”回不到火塘边,更不可能再回到人的肉体。在彝族地区,还有不同程度地以火塘来区别大、小家庭的情况。更有趣的是,彝族姑娘出嫁时,都必须由自己的亲人背着绕火塘三圈,以示向家族和娘家告别。在有的地方,迎接新娘时也需要在村外烧上三堆火以示敬重,表示姑娘从此参加了这一氏族的生活,成为这一氏族的成员了。
从以火塘为中心,家庭成员的座位情况来看,妇女的位置是在下方,是挨着火的最为适当方向,这可能是母系氏族制的表现和遗俗。而且只有女性才有对火塘的充分使用权。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它和母系氏族制度有着很大程度上的一脉相承的情况。
彝族有些地方在火塘的左方靠墙之处,安放一块石头,以代表火塘神,每逢祭节之日,都要以酒、肉、烧香化纸敬祭。有些地区彝族还在十月初一和六月二十四日火把节祭火塘神。
上述可见火神是在火崇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成的观念。
由于火塘是家庭生活的中心,自然成为人们的崇拜对象,后来,虽然有的地区火塘被灶取代,但灶神、火塘崇拜仍是同一观念,都是对火的崇拜。
火把节之夜禁止一次在一个火塘里点多把火把,认为这样不尊敬火神。过年和过火把节的三天三夜不能让火塘里的火熄灭。
彝族火崇拜的文化现象,其历史悠久,渊远流长。火祟拜也是氏羌系统民族文化的主要特点。
在众多的文化要素中,火对于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初民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这里,“火”的概念已非仅仅是自然界的山火,而更重要的还是在它被我们的祖先利用,并成为他们物质文化之一部分的“火”。它一旦进人初民们的文化生活中,就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大家知道,火在人类早期发展中的作用,是异乎寻常的。周口店第十三和十五地点的灰烬向我们证明,猿人已经知道用火。火使猿人逐渐确定了“人性”。这时的火,当然还是天然的。后来,大约在旧石器晚期,人工取火发明了,它“首座次使人类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反杜林论》)。人工取火成了人类历史上的一大转折点。这就是传说中的隧人氏时代。及至火被运用于农业生产,开始了“刀耕火种”的生活,人类又进一步掌握了大自然的秘密,进人了所谓的炎帝神农氏时代。
那么火究竟在初民日常生活中占有何等重要的地位呢?以衣、食、住这三个人类生活的基本内容来看,都离不开火。在用兽衣、树叶遮身的原始社会中,火是人们冬天取暖的最理想的“外衣”;正是使用了火,才使人们由生食变为熟食,给以后人类智力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原始人在恶劣的自然条件下居住,除了取暖外,还须用火来照明和防备野兽的袭击。同样,在被马克思称之为人类的“首座历史活动”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中,火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些地区,比较典型地保存着原始社会风貌,人们实行刀耕火种。由于用火烧荒,所以火被认为是能够顺利烧出适合播种的耕地的精灵而得到人们的崇拜。在每次烧前都要同时举行仪式,先杀鸡,将鸡血滴于点火的火把上,再交给青壮年男子由他们先点,然后其他人才能点火烧地。
火一方面因在初民生产和生活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而受到崇拜,另一方面火又因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害而使初民感到畏惧,再加上火本身就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忽生忽灭,色彩斑斓,顷刻间就可吞噬一切。这一切都使火在初民心中占有极其特殊的位置。在下面将要介绍的火的起源神话中初民那种特有的思维方式,正是由上述种种心境构成。
有些火神话还多少带有初民幻想的色彩。还有人向动物学习取火方法的神话,即初民们认为他们所以能得到火,是受到了某些动物的启发。这在汉族神话中有比较典型的记载,如隧人氏神话:“隧明国有大树名隧,屈盘万顷。后世有圣人游日月之外,至于其国,息此树下。有鸟啄树,架然火出。圣人感焉,因用小枝钻火,号燧人氏。”(《太平御览》卷七八引(壬子年拾遗记))。
《左传》“襄公九年说:‘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味,以出内火。”’(尸子)说“遂(隧)人察辰心而出火。”((路史·前纪五)注引,亦见(中论))都是说的这一点。可惜经师们不懂出火内火的意思,注疏中反来复去说不清楚。其实(礼记·郊特牲)中记得很明白:“季春出火,为焚也。”这个“焚”,本来就是烧荒种地;后来生产技术进步,“焚”在先进地区不复用于农业生产,但却作为一种礼仪保留在农事祭祀中,成了“社田”,即祭社时的田猎活动。(郊特牲》中又说:“唯为社田,国人毕作。”国人毕作正是“民咸从之”,就是大家都要参加。这个场面,又明显保留着上古时期全民出动从事春耕的景象。直到*** ,农村每于二月二日“龙抬头”时祭祀土地神,也还是古老的“出火”活动的变形。
关于火的起源,彝族民间流传着许多神话和传说。凉山彝族史诗<勒俄特依》中描述道:洪水泛滥后,人类祖先居木武吾娶恩梯古兹之女兹俄尼托为妻,生下三个儿子都是哑巴,一家人极为伤心无奈。后来聪明的小灰雀在天庭中偷听到了火能说人话的秘密,于是居木武吾家便砍来三根竹子,在火塘里烧炸,三个儿子才会说话,并成了彝族、汉族、藏族三个民族的始祖。
彝族先民认为“火”教会人类开口说话,是人类文明起源的源头。在<勒俄特依)中描述人类社会即将形成之前,经历过火种即将起源的开天辟地的历史事件。(勒俄特依)中的《雪子十二支》一章开头说:
远古的时候,天上掉下祖灵来,掉在恩接介列山,变成烈火在燃烧,九天烧到晚,九夜烧到亮,白天燃得浓烟冲天,晚上燃得光芒万丈,天是这样燃,为了起源人类燃,为了诞生祖先烧。
彝族先民认为“火种”是祖灵变来的,所以视“火”为神灵。火能沟通神灵,净化万物,升华灵魂。祭祀和做巫术活动时,毕摩和苏尼都要在火塘边举行,祭品要在火上空绕一下才能端到祭台上供奉,祭祀用的牺牲和其它用品,事先都要在火塘里烧石块,再放人清水腾起的缕缕蒸气里淋浴,以示去污和除秽。
祭祀前要在门口烧一堆火,并在上面放上一些青树叶,使其冒起袅袅青烟,飘向天空,以告神灵。
有关“火”的起源神话传说,彝族各地都有一些。云南东南部地区彝族史诗(阿细的先基)说:
姑娘和小伙们,在旁边的树蓬里折了些小树枝,拿来撬老树,撬着撬着嘛,就撬出火来了。
云南彝族神话故事(阿普独摩》说击石产生火:
有一个人王,有两只眼睛,世界上没有火他造出人来。
他吃不动果子,用石头打,打出火来啦。
彝族史诗(梅葛)说“地上没有火,天上龙王想办法,三串小火镰,一打两头着,从此人类有了火。”
彝文文献《西南彝志》说“有位披金蓑衣的神,拄着金银杖,他在南天门,挖一个金坑,撬起一块白石,火焰青雾般地冒出来,火花流星似地喷向大地。”
氏羌系统民族中很多民族都有与彝族相仿的有关火的起源神话传说。
拉枯族创世史诗《牡帕密帕》第三章《取火》中说:“老鼠最先得到厄莎天神用心迸出的火星,并把它带到了树上。人们要和老鼠交换火种,起初老鼠不肯,后来人们给了它力甫果,老鼠才同意把火种给了人们。
傈僳族的创世神话中,说有十二个太阳,烤得猫受不住,在地上打滚,擦起了火,于是人们得知猫身上可起火。
哈尼族盗火神话(阿扎)说,火种是魔怪头上的一盏眉心灯。青年阿扎历尽千辛万苦找到魔怪住处,盗得火种后却被魔怪发觉。在生死搏斗中阿扎只得把火种吞人肚中。回到家乡,阿扎剖开胸膛倒出火种,给哈尼人带来光明和温暖。
羌族神话故事(热比娃取火)说:人间最初没有火,真火存在天上,因此聪明勇敢的羌族小伙子热比娃决定上天取火。首座次取到火种后被大风吹熄;第二次取到火种后被大雨淋熄。两次的失败,已使他伤痕累累,但热比娃有一颗赤诚的为人类取火的心,因此他忍住满身的疼痛,振作精神,克服重重困难,第三次上天取火。他的正义和毅力感动了火神阿勿巴吉,阿勿巴吉告诉热比娃,“你把火种藏到白石里,回到人间,用白石相互撞击,就会有神火出现,用干草和树枝点燃着,就会出现熊熊烈火。”
热比娃谢过火神,忍着痛苦,飞奔回人间,兴奋地取出白石,两石相碰,发出火星,他点燃干草和树枝,便燃起了一堆熊熊的簧火。从此人类有了火,就有了温暖和光明。羌族人民也因此将白石尊为神灵,供在最高的地方顶礼膜拜。
以上这些火神话都说明了火为人类社会带来了光明、温暖和文明,人们以各种不同的心态来利用火、敬畏火。
大家知道,火与彝族生产、生活的关系极大,特别是彝族大部分都居住在高山地区,刀耕火种,防寒和御兽都离不开火。如防止野兽糟踏庄稼,常常是晚上在庄稼旁燃起大火吓唬野兽,所以在彝族文化中强烈地表现出浓郁的火文化特点。这种现象不仅表现在过火把节、祭祀火,火禁忌等行为上,同时也表现在语言词汇中。
从社会语言学角度来看,语言与民族、语言与社会、语言与地理、语言与环境等都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将这些关系称之为文化因素。
各个民族由于其社会历史和风俗习惯的不同,因而各自形成的民族文化特点也必然有所不同。这种相异的文化特点反映在语言中就是:某些方面的词汇(包括字汇)比较丰富细腻,而另一方面的词汇则比较贫乏笼统。
过去,彝族大多数居住在山区,在生产力极低的条件下,只能以“刀耕火种”和牧畜、狩猎来维持生活。在众多的文化要素中,火对于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初民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火的种种作用和影响必然反映在语言中,这就是在词汇中有不少描写火的词。凉山彝语词汇中有描写火的各种方式的“燃烧”。
凉山彝语中与火有关的词汇比较丰富细腻,这不仅与彝族历史上的“刀耕火种”有关,更主要的是与彝族火崇拜文化现象有关。火,一方面由于在人们生产和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受到崇拜,另一方面火又因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害而使人们感到畏惧。火本身就是一种神奇的东西,熊熊燃烧,色彩斑斓,顷刻间就可以吞噬一切。这一切都使火在人们的心灵中占有极其特殊的位置。例如彝族神话、传说、史诗、谚语中都强烈地表现出对火的崇拜心理活动。可以说,彝族地区普遍过“火把节”的习俗就是其典型例证。
彝族对火的原始崇拜,不仅表现在生前敬火,而且还表现在死后也以火葬为幸。我们说彝族是一个具有高山文化特点的民族。
人类已积累了丰富的用火经验,火用于生产上最初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改进工具,二是用于驱兽和狩猎。木棒、木矛经火烧烤后,尖锐硬化,更宜于使用;木竹烘烤后软化易于加工为弓或其它工具。彝族背负器背板也称为半瓣枷,形状象古代犯人扛的半个木枷,特点是木板中间凿去一块卡在脖子上。背板彝话称为“习曲”,其意即烧去了一块的木板。用火烧空一棵大树,可以剐成独木舟。打制石器时,无法打开的大石块经火烧烫浇上冷水便会裂开。火用于狩猎上,可将猛兽或大批野物驱赶到悬岩下,也可驱逐到人们事先布置好的地方围而歼之;利用火可将野兽占据的洞穴夺过来改造为人的住所—火是人类定居的首座个条件。
云南哀牢山彝族在农耕之余进行狩猎,有时用火作为手段。
白昼观察到熊、鹿、鹿、狐狸等野兽,栖息于某一峡谷密林中,就在此峡谷三方,堆集干树枝和野草,夜晚,将干树枝及草堆点燃,驱猎犬逐兽。野兽畏火,只往无火一方逃跑,便被守候的猎人挡获。若观察到野兽进人岩洞,无论白昼或黑夜,猎者用有毒的干树枝、干草堆积在洞口点燃,扇风将火烟吹人洞内。野兽争相逃出,也有中毒无力挣扎而被猎获,或竟死于洞内的。每当秋夜,哀牢山彝众背负松明块到山巅草坪堆积点燃,百鸟齐集盘旋于火堆上空。人们守候火堆旁用竹竿挥击,一挥便可击落数只鸟,通宵达旦,获鸟满筐而归。
火被人类掌握后,任何野兽再也不敢凯觑这个昔日林中“相处相随”的伙伴了。火是原始人战胜自然,改造自然的最强大的武器。
钻木取火的发明,首先把人从火塘的禁锢下解放了出来,人们的活动范围大大地扩展了。钻木取火,作为人类科学史上的首座个伟大发明震撼了人类社会,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可以随意行动,而不必考虑离火塘太远。狩猎的范围更大了。
在此之前,如果狩猎和捕鱼中已经使用了火,在此之后,火的应用就更为普遍了。生产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工具的改良,从而产生了捕鱼的网,捕鸟的箩,记事的八卦,进而在劳动过程中产生了较为复杂的乐器琴瑟, 最初的一代文明被火的光芒照亮了。
进一步把火用于生产上,使农业从采集经济中脱胎而出的大神是三皇之一的炎帝。
炎帝或赤帝的“炎”和“赤”都是从火而名。(左传):“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炎帝为火神十分明确。他们可能为不同部落所崇拜。 古代对火崇拜的强烈程度,更可以从殷周两朝人们的生活中窥见一班。
祝融也是古代人们所尊奉的火神和灶神之一。(山海经·海外南经):“南方祝融,兽身人面,乘两龙。”郭璞注云:祝融,“火神也”。(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亦云:“火正日祝融”。又(国语·郑语)云:“夫黎为高辛氏火正,以淳耀敦大,天明地德,光照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其功大矣。”(吕氏春秋·四月》:“其帝炎帝,其神祝融。”注云:“祝融,撷项氏后,老童之子吴回也,为高辛氏火正,死为火官之神。”高诱注《淮南子·时则训》云:
“祝融吴回为高辛氏火正,死为火神,托祀于灶。”(太平御览)卷五二九引《五经异义》谓:“灶神祝融,是老妇。”《风俗通义·祀典》引《周礼》I'm项氏有子曰黎,为祝融,祀以为灶神。”据此,祝融即是火神,又是灶神。
彝族地区普遍传说的“支格阿龙”,其实就是火神“烛龙”。
关于“烛龙”神话传说,除彝族外,其它民族也有类似传说。其源流问题,尚待研究。
彝族“烛龙”神话故事反映了火崇拜文化现象,是四川、云南、贵州彝族“火神”的集中反映。
“烛龙”神话故事从各地彝区普遍流传的情况和作为彝族父系社会始祖的现象来看,应属于彝族的土着文化现象。可能后来逐渐流传到汉族地区和其它民族地区。
汉学界关于“烛龙”问题,历来有各种看法和争议,比较流行的一种说法认为,“盘古”故事来自(山海经)中的烛龙故事。
(吕思勉读史札记》说:盘古与烛龙“此二者即一事,皆谓其身生存,不谓已死。(述异记)所谓先儒说及古史说者盖如此。”据说杨宽、袁坷、***诸氏亦有类似之说。但是,根据有关学者的比较研究后认为“盘古”与“烛龙”毫不相干。
仁王历记):“天地浑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后乃有三皇。”
有人认为,盘古神话是东汉中叶以后取道西南流传到中原的印度神话。从盘古故事的出现、流传的时间和地域都与佛教和印度文化进人 的时间和地域相吻合,而与“烛龙”无关。
“烛龙”神话故事在史籍中也有一些记载。但其记载相当零星,故有人说“烛龙是 古神话中的一位怪神。”
屈原《天问》曾向这位怪神发问:
“西北辟启,何气通焉?日安不到,烛龙何照?”
王逸注《天问》:“言天之西北,有幽冥无日之国,有龙衔烛而照之也。”
(山海经·大荒北经):“西北海之外,赤水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视乃明。不食不寝不息,风雨是竭。是烛九阴,是谓烛龙。”
从以上史籍记载不合的现象和近代学者不同的解释中可以看出“烛龙”是外来文化,由此可以看出“烛龙”是古代彝族神话传说中的英雄人物支格阿龙,也是彝族的火始祖神。经过几千年的流传,后来逐渐传人中原地区并被人们所接受。但是,因为是外来文化现象,所以才出现各种似是而非的记载和后人各种各样的猜测。
最不可思议的是“烛龙”为“极光说”,“烛龙”除有人把它说成或怀疑是“盘古”外,还有人把它说成是北极圈的“极光”。
例如:“我们知道,在北极圈附近,昼夜以冬夏划分。夏至以后是半年白昼,而冬至以后则是半年长夜。所谓‘司幽之国’,所谓‘长夜无日之国’,正是我国东北高纬度地区,靠近西伯利亚和北极圈附近冬季半年的正常现象。而‘烛龙’恰恰活动在这样一个地区。只要稍作思索,就不难找到这个谜的真象了。原来,所谓‘烛龙’,并不是一种生物性的存在物,而是北极圈附近的一种自然现象—极光。”(何新(诸神的起源)三联书店1986年。)那么何氏依据哪些证据说这些话的呢?有些学者已撰文指正书中训话上的谬误。
“烛龙”—支格阿龙是彝族火始祖神。这种火龙神话传说和彝族的火崇拜文化现象是一脉相承的。
“烛龙”神话现象从彝汉民族中的传说和记载来看,可能随着彝汉民族的文化交流而传人中原地区。同时,从彝族“烛龙”
神话中可以解释史籍中的千古疑案。实际上,有亲缘关系的民族文化现象是互补的,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我们说“烛龙”为彝族的“火神”文化现象也只是大体而言。换言之,越是古老的文化现象越具有跨民族性和跨地区性。
“烛龙”为彝族火始祖神,那么汉族“火神”也是不是“烛龙”呢?不是,汉族也有“火神”—炎帝。
炎帝是传说中的神话人物,有人说他是炎帝部落的祖先,有的说他是炎帝部落的一个首领,有的则说是炎帝部落的首领称号,并非历史上的具体人物。
炎帝是人们所创造的神。至于何时被尊为火神,可能是五行观念形成之后。据五行观念,东方属木,南方属火,西方属金,北方属水, 属土,并根据木、火、土、金、水的颜色,分别配之以青、朱、黄、白、黑五种颜色,形成五行说中的五色观念。
《淮南子·时则训》亦称炎帝为赤帝。高诱注云:“赤帝,炎帝,少典之子,号为神农,南方火德之帝也。”炎帝之“炎”,亦与火有关。(说文):“炎,火光上也,从重火。”(算命www.bmfsm.com)
古代也把炎帝奉为灶神。(论衡·祭意篇):“炎帝作火,死而为灶。”其意即炎帝发明人工取火,死后成为灶神。(淮南子·汜论训》谓:“此圣人所以重仁袭恩,故炎帝于火而死为灶,禹劳天下而死为社,后翟作稼墙而死为被。”高诱注云:“炎帝神农以火德王天下,死托祀于灶神。”
王逸(楚辞·远游章句):“炎神,炎帝也。”
《帝王世纪)(《太平御览》卷七二一):
“炎帝神农氏长于姜水,始教天下耕种五谷而食之。以省杀生,尝味草木,宣药疗疾,救死伤之命。”
由此可见,炎帝是传说中一个以农业为主要活动的,传说中说“炎帝人身牛首”也说明传说中的炎帝与农耕时代的产生和发展的社会有很大的关系,并且与牛被人们驯化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耕牛有很大的关系。大家知道,野牛被驯化为家牛或耕牛,一般情况下从事这项驯化工作的应该是男人们干的事,所以男子在狩猎和农业生产活动中已经占主导地位,家庭中男子也相应占了主导地位。自然,炎帝神话传说的社会文化背景也就以父系氏族文化为主要特点了。
彝族火把节的起源,追溯其原始形式,就是对太阳的崇拜。
太阳,在蒙昧时期人类的心目中,是一个既神圣又神秘的火球。对火的崇拜,往往与对太阳的崇拜骄生而并行。由此,太阳就被视为火神的化身了。例如印第安人六月二十四日普遍认为是祭太阳神。
从文化人类学角度来看,太阳象征男性,月亮象征女性,崇拜太阳崇拜火就是崇拜男性的象征。也就是人类社会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的一种意象。
彝族神话中也有一些有关太阳的神话。例如云南楚雄彝族地区流传的(三女找太阳),它曲折地反映了远古人们对太阳的崇拜。
彝族先民对太阳与人类和万物的密切关系,有如此科学的认识,的确是难能可贵的。
三个姑娘为追求人类美好的未来,她们跋山涉水去找太阳,猛虎挡路她们不怕,巨蟒挡路,她们也不停步,白发老人劝阻,她们也不听。她们坚信,“我们就是死了,还有不怕死的接着找,太阳总会找到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彝族先民坚强的斗争意志和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大无畏精神,以及为人民献身的高贵品质。
(三女找太阳)内容质朴,想象丰富,情节简单,诗意盎然,且富有鲜明的地方色彩。
大量事实表明,在彝族巫师中驱祟 除邪使用的主要武器就是火,火是驱除一切恶邪有无比威力的灵物,火把节,它鲜明地突出一个“火”字,而且也是以火为中心的祭祀节日。虽然火把节的传说众口不一,文字上的记载也各云有异,但总的内容含义是不变的,那就是“火”的威力,“火”的虔诚,“火”的博大,“火”的仁慈。只有火,人类才能生存下去,才能驱逐一切邪恶,才是对天神最好的祭祀。除火把节之外,彝族在很多节日当中也是离不开火的。
我们知道,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对自然实物体的崇拜,只能是人类最早的一种原始宗教意识,而这种处于较低级阶段的原始宗教意识,不仅贯穿在人类的原始社会,也向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伸延。这种对自然物崇拜的原始宗教,往往同人为的宗教活动密切地结合在一起,或者说难以区分。
对自然实体的崇拜虽然是原始宗教的一个特征,是原始人的朦昧意识,但它也标志着人类的认识能力已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和进步,起码从客观上已经对自然物体有了一定的认识能力。当然,这种认识还是较低层次的,对物体还缺乏抽象科学意义上的认识。
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人类的认识能力也有逐步提高,彝族人民也不例外。彝族人民已认识到火是为人类服务的,已成为人们生活、生产中不可缺少的伴侣,因而自然对火怀着感激之情加以崇拜。但由于人们还一时无法掌握火的规律性,火一旦失去控制,就会给人们造成巨大的灾难和损失,因而人们一面在使用火,一面在思索,如何去尊重它,不违反哪些禁忌,才能让它更好地为人服务;另一方面,又该怎样去做才不会触犯它,使它发怒,报复人类,给人带来灾难。这样一来,使火一下子从一个实体的自然物,变成了似乎也象人一样是由其思想和感情来支配行动的“灵”物了。认为凡火所做的好事和坏事,都是火的“灵”
在起作用,火具有博大的威力,甚至认为火是人类没法抗拒的,所以以火驱祟 除邪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如上所述,远古彝族先民们崇拜太阳与祟拜火是一回事,是一种文化内涵一致的文化现象,认为阳光给人类带来光明,带来火。
从宗教学的角度看,彝族先民们把火视为超自然力量的神灵,于是产生了火崇拜,往后进一步形成了火神崇拜,凉山彝族叫“火神”为“都色”(火神),并相应有了祭祀火神的火把节。
虽然我们现在已无法确切地知道火把节之起源时期,但是一种全民族原始宗教文化现象一般来说,其历史是相当久远的。所以说,彝族火把节的起源时期决不会像有些史志中所说的起源于汉朝“国人哀之,以是日焚炬聚会以吊之(阿南)”(师范(滇系》)和唐朝“火烧松明楼”即悼念慈善之说(胡蔚(南诏野史》)。
从一些相关的彝族火文化现象来看,火把节之源可上溯几千年甚至万年以上。关于人类利用火的历史,国内外学术界一般认为有50万年。据近年来苏联考古工作者在西伯利亚东部的发现,认为人类利用火的历史已有100万年至200万年。喻传赞《“东方人”填补了人类进化的重要缺环》一文说“我省滇池、洱海和抚仙湖都同时诞生于距今340万年以前,即那时云南有过一次巨大的地质灾变事件,伴随着大陷落出现大面积和较长时间的森林火灾,当时幸存下来的蝴蝶腊玛古猿不得不离开森林,直立行走,寻找烧熟的野兽和根块充饥,逐渐学会用火与熟食。”(《春城晚报》1987年4月22日。)故据有关材料:一、我国南方地区人类用火的历史至少有300万年,比世界其他地方的人类用火的时间早得多,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火文化的发源地。二、彝族火把节与先民们火崇拜、祭祀火神、火葬等一系列原始宗教活动,文化现象亦相当古老悠久。
彝族火把节的起源是由于远古彝族先民对火的崇拜,而火崇拜又是源于对太阳的崇拜,对火的崇拜和对太阳的祟拜内涵是一致的。
火把节主要是彝族的一种文化表现形式。
这种文化表现形式的根源就是:天为白,日为白;天为父,日为父;地为黑,月为黑;地为母,月为母。它是以火以太阳为自己的主要文化特点,是一种父系氏族文化。
火把节就是远古彝族以火来表现自己文化特点的活动形式。
它是父系氏族社会文化的象征。
火把节也是氏羌民族父系文化的最突出的表现形式之一。
火把节的起源可以说与星回节毫无关系,根本谈不上火把节起源于星回节。
大家知道,火崇拜的范畴属于崇拜太阳的原始自然崇拜的序列,而星祟拜的范畴属于崇拜月亮的原始自然崇拜的序列。星回之说自然属于崇拜月亮星辰的范围。
我们从七女跳水死后变成“七女星”的传说故事中可以看出“火”与“水”的内在区别。
我们说火把节不可能起源于星回节的理由除上述原因外,就是火把节和星回节,一个是农历六月,一个是农历十二月,时间差异太大。我们推测唐宋时期十二月十六星回节可能是彝族年,元明以后星回节又指六月二十四火把节。
火把节的民族传说
纳西族
天神子劳阿普嫉妒人间的幸福生活,派一位年老的天将到人间,要他把人间烧成一片火海。老天将来到人间,看到一个汉子将年纪稍大的孩子背在身上,年小的孩子反倒牵着走,他感到奇怪,细一问方知背着的孩子是侄子,牵着的孩子是儿子,因哥嫂已死,汉子认为应该好好照料侄子。老天将为这样的人间美德深受感动,想着人们的心地是如此善良,怎忍加害于他们,便将天神烧毁人间的消息告诉给那汉子,要他告诉人们于六月二十五那天事先在门口点燃火把,以此免去灾难。于是千家万户都在这天晚上点起了火把,天神以为人们早已在火海中灭亡,便沉沉地睡去,再也没有醒来。后来,纳西族人民就把这天定为火把节。
拉祜族
山上住着一个善人和一个恶人,恶人专吃人眼。六月二十四这天,善人用蜂蜡裹在山羊角上,点燃蜂蜡后叫山羊去找恶人,恶人看到火花,以为人们拿火枪来打他,便急忙躲进山洞,并用石块堵住洞口,结果被洞里冒出来的水淹死了。从此人们就不再担心恶人来吃眼睛,可以安安稳稳地搞生产了。因此拉祜族人民就把这天定为火把节。
白族
在白族的火把节传说中,还有著名的阿南(即曼阿喃)的传说,故事情节与女性人物传说《曼阿喃》和《火烧松明楼》大体一致,是人物传说与火把节传说交叉衍变的结果。
彝族
很早以前,天上有个大力士叫斯惹阿比,地上有个大力士叫阿体拉巴,两人都有拔山的力气。有一天,斯惹阿比要和阿体拉巴比赛摔跤,可是阿体拉巴有急事要外出,临走时,他请母亲用一盘铁饼招待斯惹阿比。斯惹阿比认为阿体拉巴既然以铁饼为饭食,力气一定很大,便赶紧离开了。阿体拉巴回来后,听母亲说斯惹阿比刚刚离去,便追了上去,要和他进行摔跤比赛,结果斯惹阿比被摔死了。天神恩梯古兹知道了此事,大为震怒,派了大批蝗虫、螟虫来吃地上的庄稼。
阿体拉巴便在旧历六月二十四那一晚,砍来许多松树枝、野蒿枝扎成火把,率领人们点燃起来,到田里去烧虫。从此,彝族人民便把这天定为火把节。撒梅王与异族抗争,头被砍掉,待到星宿出现又长出一个头来与之奋战厮杀。由于奸细的出卖,砍掉头用尖刀草扫过脖子后,撒梅王的头就再也长不出来了,死不复生。据说尖刀草上的红斑就是撒梅王的血染红的。后来撒梅人在每年的六月二十四、二十五都要打起火把纪念撒梅王,并寻找他的英灵。
撒尼支系的《撒尼人的火把节》:
善神阿番偷开天门,撒下五谷,使人间的幸福生活超过天上。天神见了大怒,派大力士到地上来出气。阿潘恨大力士霸道,与他摔跤,把大力士摔倒在地上,压出一个坑来,后来天雨把那个坑变成湛蓝的长湖(路南淡水湖)。人们为纪念这位人间英雄,于农历六月二十四进行斗牛、摔跤、宰羊、燃火把等活动,以示悼念之情。
阿细支系的《阿细人的火把节》:
奴隶主那迢迢把很多的穷弟兄关在牢狱中,穷人阿真等在羊角上绑上火把,冲向那迢迢的府第,烧死奴隶主,同时也烧掉了穷人手上的绳索。为纪念这次胜利,人们举火把** ,相沿成俗。
罗婺支系的《喜鹊姑娘》:
罗婺彝家有个漂亮能干的姑娘,与彝家小伙阿龙早就相爱了。但附近十二个部落的男子都纷纷前来提亲,其中有个土官老爷凶狠残暴地说,如果不答应,就要血洗山寨,让全寨遭殃。姑娘无奈,答应在六月二十四相亲。相亲期到,姑娘穿上雪白的衣服、黑色短褂,胸前系一块花围裙,烧起一大堆火。十二部的头人也赶来了。姑娘深深地看了阿龙一眼后,纵身跳入火堆中。阿龙和几个小伙子想拽住她,可只扯下了她的衣角。四面八方的人们赶来,可她已经以死殉情。为了纪念她,十二个小伙抬起大牛推向对方,以推倒为胜。之后,杀牛饮酒、唱歌跳舞。后来彝家就把六月二十四定为火把节,被阿龙扯下的衣角,成了彝家妇女的围腰带,那焚烧姑娘的青烟,化为山寨的晨雾。据说清晨喜鹊鸣叫的时分,彝山的远处就隐隐绰绰地显出姑娘的身影,因此人们称她为喜鹊姑娘。